每年的報稅高峰期結束,財政部國稅局依慣例都會提醒納稅義務人,對稅額有疑慮依規定申請復查,經稅捐稽徵機關復查決定稅額,若仍不服,即可申請訴願並應在繳納期限內,繳納二分之一稅金。若未繳納半數者,即使依限申請訴願,稅捐稽徵機關仍會移送法務部強制執行。

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布2017年新增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件有936萬件,相當於每10個人就有4個會遇上強制執行的問題!行政救濟制度對人民設下重重門檻,釋字第 224 號大法官解釋「復查」要繳1/2稅金是違憲,財政部就改成「訴願」要繳1/2稅金,財政部明知是違憲,為何還繼續傷害人民?

台灣有著全世界獨一無二的行政救濟制度,在美國向法院提稅務訴訟只要繳交美金60元;在資料救援台灣提訴願要先繳一半稅額或提供擔保,否則將遭強硬碟救援制執行,包括被查封資產、限制出境、拘提管收。這些都是違反憲法保障財產權、人身自由權以及生存權,況且稅單是否合法尚未經過法院判斷,仍屬待確定事實,應以無稅推資料救援定,在台灣竟先強制執行?!

行政訴訟人民勝訴率只有6%,即使勝訴也因法官不做終局判決,發回原機關另為適法之處分,國稅局加加減減又重開稅單,讓錯誤稅單無限循環,變成「萬年稅單」強行課稅!綜藝天王吳宗憲曾受媒體訪問,因收到天外飛來的補稅單3100萬,雖然打了行政訴訟最後還是輸了!其間曾有2次要出國作節目,卻在海關被攔下來限制出境並說你沒有繳稅不能出去,吳宗憲說:我就是要去出去賺錢回來繳稅啊!最後還得先跟名節目製作人預支主持費來繳稅,他呼籲政府和稅務機關說:「我是藝人,但我不是壞人!」這也是大咖藝人的無奈,每年被列為查稅對象,收到無理的稅單也只能配合繳稅,2017年林若亞釋憲成功,吳宗憲更高呼「林若亞現在是我們藝能界的英雄!」

科技發展快速,3C產品的需求量不斷上升,也有不少公司研發出許多新產品,電腦用戶的需求跟標準也越來越提高,主機板到顯示卡到硬碟,擁有購買高端設備需求的消費者越來越多,但還是有一部分因為經濟的考量,選擇二手產品的消費者,但其實二手產品的選擇要多加小心,首先是保障保固可能因出產時間過久,而失去保障效力,其次不建議二手的原因就是容易發生故障,除非產品保護得宜,否則可能會遇到不好的體驗,顯卡、主機板在電腦產品中,是屬於高單價物品,選擇二手的考量是有一定原因,但如果是硬碟,網路上大多數也是建議直接購買全新產品,原因在於前硬碟的使用者,如何使用硬碟你是無從知曉的,硬碟寫入檔案後,都會留下痕跡,甚至有不少不肖人士,透過硬碟救援的方式竊取資料,因此不管事販售二手硬碟,還是購買硬碟,為了不要有消費或其他糾紛,還是避而遠之為好。

行政救濟,是指人民權益受到國家機關瑕疵行政行為之侵害時,對於受侵害人民的保護措施,然而在台灣,人民卻是穩輸不贏,無效的行政救濟制度,無疑是再一次凌虐受侵害的人民!政府動不動即以凍結資產、拍賣、管收、限制出境等有違憲之虞的方式對待人民,訴願要先繳一半稅金,財政部像是架把刀子在納稅人脖子強迫繳稅,想想真讓人感到可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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